“少校”最有可能是个什么人?
徽剑案是最近的热点。昨天我们还发了一篇从刑法角度解析主犯赵冰仅获判死缓的合理性的文章,之前还有对徽剑表达缅怀的文章。 徽剑当然值得缅怀,这是一个普罗米修斯式、几乎堂吉诃德式的孤勇者。不过也正如鲁迅所说: 在事实上,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 鲁迅确实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指导:现在最核心的不是去单纯的表达缅怀,而是首先看看能不能争取对赵冰改判,其次就是把仍然没有到案的少校给抓到。 昨天我们发布的文章就是在做这样的事。我想作者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恐怕也知道二审之后再改判,而且还是往重了判,可能性并不大。从程序上来讲,二审已经宣判,已经不存在上诉一说,再然后如果还要改判,除非是检察机关自己抗诉,或者最高院进行重审,再不就是发现了新的颠覆性证据。 网传裁定书 所以哪怕只是从给赵冰改判应得的死刑的层面,现在的要点也应该是第2件事:赶紧把“少校”抓到。如果他在审讯当中交代了更不利于赵冰的事实,比如一开始的动机就是要杀人、酷刑折磨的程度远比现在所知道的大、赵兵等人其实是有组织的犯罪分子,乃至本身就是他们违法集团的成员,那还真的可以有希望给赵冰改判个死刑。所以想要做到这一点,最可行的就是把“少校”抓到。 我们当然没有权力调集公检法力量,认认真真的去查。不过根据已经公开的信息,我们其实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缩小目标范围,这也就是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分析总结一下,以便尽可能地提供帮助,最理想的情况就是某些了解“少校”的人,会把我们描述的和真正的“少校”对上号,并向公安机关反馈。 因此也希望能够在评论区里看到大家的补充和讨论,目标都是一致的:尽可能的总结出“少校”可能的特征,尽早把他绳之以法。这篇文章发出后,我们也会根据评论区里的内容再整理出一篇。 1、“少校”和赵冰本人是什么关系? 按照公开的说法,赵冰是在Telegram上看到了少校30万元的悬赏,然后就接了单。赵冰随后纠结了陈建华、陶腾飞等数名老乡,专门去广东踩点并购买车辆和其他作案工具。 图源网络 但很奇怪的,从目前的报道来看,在这一阶段“少校”并没有给什么钱。也就是说,就连买车这样的大款项,都是赵冰自掏腰包垫付的。所有的款项都是在赵冰等人得手之后由“少校”派人付给在河南民权的团伙成员陈建华的,整整100万,全是现钞。 这其实就能说明很多问题: 首先,如果真的如赵冰所说,他们只是在网络上相识,一个开出重赏,一个当重赏之下的勇夫,他怎么就那么信任这个人呢? 无论是正常生意还是这样的“生意”,所有钱都在事成后再支付,只能说明二者存在相当高程度的信任,他知道付款的一方不会违约。正常来说,最起码赵冰得让“少校”给他提供买车、雇人、住宿等一系列开支(这伙人从河南跑到大亚湾去找徽剑),或者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这样最起码自己不白跑一趟。 同时也可以说回酬金本身。30万干这个事究竟多吗?绝对可以说是少。后面追加到100万,如果纯粹是绑架并索要手机和删帖还尚可,如果本来的目的就是杀人,那也很少。最终赵冰只分得40万,陈建华30万,陶腾飞、宋海军等人各10万,仅此而已。 我本人对这个“目的只是索要手机并删帖”的说法强烈地保留意见。毕竟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徽剑还活着,那他接下来会怎么做?可想而知会报警,也可能会继续写几篇文章,而以他的公众号的知名度,如果他真的写一篇自自己被绑架并被要求删帖的文章,还附上证据的话,不可能不会引起波澜,于是刘忍等人反而更进一步被坐实了。 我总觉得刘忍这些人,不可能天真到觉得让徽剑公众号删贴就可以了结事情。唯一能彻底解决问题的,就是让他永远闭嘴,而且只要达不到这个,刘忍等人就只会更危险,而不是更安全。 赵冰等人之所以做了这样的口供,其实也可以理解:水浒传里的武松就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武松的行为纯粹是故意杀人,但是阳谷县知县和东平府府尹陈文昭都改了他的口供,改成了斗杀,于是武松杀了两个人,却只获得一个刺配的刑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纯粹的故意杀人是两个概念,后者有相当大的概率能判死刑,而前者除非是情节特别恶劣,否则多半不会判到死刑。赵冰等人能说出这样的口供,也不排除被捕之前就商量过。 而如果事实真的如此,确实一开始就是冲着杀人去的,那赵冰的40万薪酬恐怕也不算多,更何况还是自己之前垫了一堆费用,没有任何能收回成本的保障。 所以结论就是,赵冰对这个“少校”存在着高度的信任,而这种信任很有可能来自于他们过去就相识,甚至过去就有过这种“业务”上的“合作”,知道这次少校不会事成之后不付款,也不把报酬看得特别重——无论是之前还是之后,赵冰都可以继续和“少校”“合作”挣钱。 因此,从常理来讲,赵冰供述的那个“Telegram上看到悬赏,于是就成了重赏下的勇夫”,仔细推究起来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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